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
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县财政收支预算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28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23791万元。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有较多的政策性收支变动因素,因此,报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由年初的28639万元调整为30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18900万元调整为200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123791万元调整为211736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309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56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28%,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25万元,增幅10.01%;上划中央两税8549万元,较上年减少25.24%(减少的主要因素是:增值税上划中央比例由原来的75%调整到50%),上划中央所得税2318万元,较上年增长21.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的主要项目是: (1)增值税完成8497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317万元,增幅37.49%;(2)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154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69万元,增幅21.08%;(3)营业税完成2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920万元(因国家“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变动);(4)其他地方税收完成315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178万元,增幅59.59%;(5)非税收入完成6857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9万元,减幅0.28%,本年税收质量较优。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03760万元,完成调整后支出预算的96.23%,未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主要因素:一是年终收到的省州专项款结转下年使用;二是2017年年末政府综合绩效目标奖待考核到单位后结转下年使用。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0376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187660万元,增加16100万元,增幅8.58%。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1)地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6966万元,较上年增长8.4%;(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822万元,较上年增长15.08%;(3)教育支出完成52748万元,较上年增长38.26%;(4)科技支出完成211万元,较上年减少29.6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286万元,较上年增长3.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0003万元,较上年减少5.83%;(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9274万元,较上年减少6.75%;(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560万元,较上年减少3.76%;(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536万元,较上年增长2.95%;(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9264万元,较上年减少6.06%;(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8901万元,较上年减少44.51%;(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完成153万元,较上年减少2486万元;(13)商品服务支出1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0万元;(14)金融支出18万元;(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491万元,较上年减少6.99%;(1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43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4万元,主要是省州下达专项款增加;(17)粮油储备支出完成524万元,较上年增长125.86%;(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3038万元,较上年增加2428万元,是债券转贷到期还本付息支出。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56万元,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12526万元,其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56万元;(2)返还性收入4167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311万元(包括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667万元);(4)专款补助收入58733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20302万元;(6)上年结转结余3789万元;(7)调入资金1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7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500万元);(8)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1万元;(9)抵减专项上解支出及调出资金2595万元;(10)抵减债券转贷还本等2242万元;(11)抵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6万元。当年安排支出203760万元,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省州专款结转8766万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变动情况,报经甘洛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00万元调整为8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640万元调整为261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3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整后的执行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03%。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75%。具体支出项目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746万元; (3)商业服务业支出10万元; (4)其他支出62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755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2825万元,其构成是:(1)政府性基金收入755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348万元;(3)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12万元;(4)上年结转140万元;(5)抵减调入地方公共预算730万元。当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713万元,结转112万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变动情况,报经甘洛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已全额调入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四)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当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变动情况,报经甘洛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已调整为:社保基金收入合计2818万元,加上年累计结余6704万元,社保基金收入合计95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57万元,年末结余7765万元。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城乡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268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95.28%,上年结余6704万元,当年支出176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17%,年末滚存结余总额7629万元。 (五)2017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53114.3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应偿还的债务为53064.35万元,担保债务50万元。债务率达32.24%,根据我县近几年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财力情况及州财政下达的债务限额,我县的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截止2017年12月底,政府债务余额为69223万元,较上年增加16108.6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应偿还的债务为67861万元,专项债务1312万元,担保债务为50万元)。 本年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1、2017年新增债务共计21614万元。(1)2017年新增一般债务18060万元,其中:甘中新校区2000万元,河东新区安置房9000万元,中彝医院500万元,甘洛至石棉公路1500万元,“一乡一园”建设5060万元。(2)新增专项债务1312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3)置换存量债务2242万元:置换部门债券32万元,置换财政债券还本2210万元。 2、2017年政府债务减少共计5505.35万元。(1)置换债券2242万元。(2)偿还和核销债务3263.35万元。 2017年,县政府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取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千方百计壮大财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合力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县人民共同努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税源增长点不多,长期积累的税收结构性矛盾亟待化解;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需投入资金量较多,财政收支平衡面临压力较大;基层财务人员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任务、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亟待加强、财政改革推进力度仍需加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原则:以预算法为准绳,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严格编制程序,改进编制方法,按照量入为出、注重平衡的原则,紧密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深入分析测算税收及非税政策影响,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指标,按照突出民生、统筹发展的原则,优先保证各类民生支出、扶贫攻坚、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更多财力保障。 (一)2018年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8年我县财政收入预算,根据目前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科学研判,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建议安排为3244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517万元,增幅4.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00万元,较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奋斗目标数20000万元增长5%,上划中央两税8950万元,较上年增长4.69%,上划中央所得税2490万元,较上年增长7.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构成: (1)增值税8900万元;(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660万元;(3)资源税2800万元(包括水资源税及环保税);(4)其他税收1340万元;(5)非税收入6300万元。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按照预算法“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2018年县本级可用财力预计为102995万元,因上级预告数大部分未到,其总财力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300万元。其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00万元;(2)返还性收入4167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888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109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05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037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4386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69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6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27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9885万元,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14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0万元);(4)专款预告收入29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农林水548万元,住房保障458万元);(5)上年结转8766万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6万元;(7)国有资本经营调入543万元;(8)抵减专项上解支出2935万元;(9)抵减债券转贷还本2500万元,建议相应安排支出102995万元,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并按“保运转、保民生”预算编制原则,安排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0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5043万元;(3)教育支出29696万元;(4)科学技术支出80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7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3万元;(7)医疗卫生支出11525万元;(8)节能环保支出1203万元;(9)城乡社区支出1372万元;(10)农林水事务支出13335万元;(11)交通运输支出2968万元;(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64万元;(13)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573万元;(14)住房保障支出2411万元;(15)粮油物资支出70万元;(16)预备费1000万元;(17)地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955万元。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11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037万元,上年结转112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预算编制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49万元,具体收支预算项目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103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1149万元,其中:(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37万元;(2)其他专项支出112万元。 (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预算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则。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543万元。全额缴入一般公共预算,纳入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实施意见》精神,预计全县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7万元,加上上年累计结余7629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0576万元;根据实际情况预计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5万元,年末结余8691万元。 三、关于2018年财政工作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脱贫攻坚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财力保障。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增收促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相关规定,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进一步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民生方面重点支出需要。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单位预算执行规范管理,全县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公开,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公务卡、财政投资评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兑付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耕地力保护补贴等各类惠农专项资金。 (四)全力保障民生,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 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构建务实管用的财政扶贫体系,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优先用于精准扶贫脱贫项目以及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项目建设,多举措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 (五)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加大财政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把监督工作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预算收支执行进度合理,重点支出安排得到及时保障。强化专项督察,组建专项检查组,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帐务处理情况、会计信息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规。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财政监督检查、投资评审、绩效评价“三管齐下”,严惩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安全廉洁。 (六)强化管理,锻造作风过硬干部队伍。 进一步强化财政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好财经纪律和做人做事原则底线,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县财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要全面加强财政廉政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塑造政治坚强、业务精通、服务优质、廉洁奉公、令行禁止的财政干部形象。 |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www.28365-365..com 承办:www.28365-365..com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