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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

    www.95178886.com  2015-05-14  来源:www.28365-365..com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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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洛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发〔201088号)和《中共甘洛县委、www.28365-365..com办公室关于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022号),设立甘洛县公安局(简称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将行政审批职责划入指挥中心。

    2、将通信保障职责划入警务保障室。

    3、将出入境管理职责划入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4、将信访职责划入法制大队。

    5、将警卫职责划入治安管理大队。

    6、将教育训练职责划入政工室。

    7、反恐职责划入特巡警大队。

    8、将经济侦查职责划入刑侦大队。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有效开展。

    (二)收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和探索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正确决策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办和处置重特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重、特大暴力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查处全县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协调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

    (六)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七)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和其他要人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行政执法和执行刑罚的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计算机网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信息、通信工作,管理公安有线、无线通信和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指导我县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后勤警务装备计划;组织管理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并监督检查基层所队使用情况。

    (十三)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研究、制订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十五)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开展纪检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调整的职能事项,按省、州、县有关规定执行。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15个机构。

    (一)指挥中心。

    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公安工作情况,为局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协助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严重暴力事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起草综合性文件、会议报告、领导讲话、组织公安调研工作,汇总、统计、分析公安业务数据,协调各部门承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各级领导决定、批示的传达和督办;以局名义印发文件、报告、电报等公文及内容、格式的审核编号;传输、办理、递送密码电报;负责全局文件收发、流转和报刊信件收订、分发工作,管理印章使用;承担党委会、局务会、全局公安工作会等会务工作,并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局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和政务服务职责;文件起草、秘书事务、机要文电、密码传真文件的收发处理,审核本局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基层所队文秘、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严重暴力事件和执行各种大型保卫任务;协助局领导对全局警力的调动指挥;负责本局对外新闻发布;收集掌握重要动态信息,综合制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预案,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政工室。

    负责机构编制、警衔、考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优抚、表彰奖励工作;对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层所队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制定民警教育训练规范、计划;组织指导基层所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工会、群团等工作;负责民警自学、函授教育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发现、挖掘、培养公安先进典型;协调、配合公安新闻发布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协调各级新闻传媒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宣传事宜;负责综治、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三)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负责配合党组织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法纪教育和组织整顿作风,查办民警违法案件;对反映民警问题的来信来访,查证处理,按行政管理分解考核;负责对全局的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全局有关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指导全局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对有关经费进行直接审计。

    监察室下设2个股室:督察股、审计股。

    (四)警务保障室。

    研究拟订后勤警务装备计划;组织管理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并监督检查基层所队经费使用情况;负责警务保障工作;编制经费预算、决算、及经费开支计划,规范管理使用制度;管理经费和国有资产,对基层所队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审核。承担警用武器、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装备物资的采购、储存、配发工作;负责全局民警住房公积金和医保管理;承担全局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和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局公安信息通信部门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资源的采集、梳理、应用与服务等职能;指导对大型活动和处置恐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全局公安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全局机关有线、无线通讯暨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维护修理机关信息通信设备;负责组织全局各类公安信息化的规划和建设,并对信息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设备、资源查询服务。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指导、协调民族、宗教等特殊领域及社科文化领域等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组织实施对邪教、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侦查控制工作;完成上级国保部门交办的任务;依法对普通外国人的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实施管理;依法处理国籍问题;依法实施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的管理;依法实施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管理;依法处理涉外事件和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3个中队(股级):维稳反邪教中队、情报信息基础工作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六)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县市刑事案件的侦破、重要案件缉捕和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交办的挂牌案件和县公安局认为需要直接办理的案件;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县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下级侦查部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物证鉴定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刑事侦查秘密工作。负责承办与指导财税、金融诈骗、伪造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各类经济案件的侦破。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5个中队(股级):刑事科学技术中队(挂甘洛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甘洛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的牌子)、综合信息中队、刑侦一中队、刑侦二中队、经济犯罪侦查中队。

    (七)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道路车辆管理,维护交通正常秩序;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全县车辆年检审核,依法管理培训驾驶员,勘查、鉴定、查处各种交通事故案件。打击公路车匪路霸等危害公路治安秩序违法犯罪活动。

    交通管理大队下设9个中队(股级):城区中队、车辆管理中队、综合中队、事故中队、田坝中队、吉米(斯觉)中队、玉田中队、苏雄中队、海棠中队。

    (八)治安管理大队。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县有关治安、户政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辆管理、人口统计等工作;指导、管理城市巡逻工作;组织实施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及来访的重要外宾及其他要人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负责重点集会、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重点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安全防范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3个中队(股级):综合基础中队、户政中队、枪支爆破物品管理中队。

    (九)法制大队。

    指导基层所队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基层所队的执法工作;负责对刑事、治安案件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管理与发放公安法律文书,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培训服务;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负责信访工作。

    (十)网络安全与情报信息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局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分析、研判网上舆情发展动向,开展网上舆情引导处置工作;搜集、分析网上敌社情,获取内幕性、预警性情报线索;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网络侦查技术手段建设,依法对特定对象和目标实施技术侦察;负责全局公安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研究互联网发展形势,拟定信息安全政策法规;负责全局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管理监督和协调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全局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机制建设;收集整合全局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共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各相关警种组织开展全局信息化运用推广和网上作战。

    网络安全与情报信息大队下设2个中队(股级)网络侦查中队;情报信息基础工作中队。

    (十一)禁毒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禁毒宣传和教育工作,侦破涉毒案件,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摧毁吸、贩毒窝点、毒品地下销售网点和交易市场,吸毒人员和毒品复吸人员的收戒,全县吸毒人员动态信息收集管控;毒品原植物种植的调查、清理和铲除;秘密力量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易制化学药品的管理,涉毒复杂场所的清理、整治和管理工作。

    禁毒缉毒大队下设3个中队(股级):综合中队、情报信息中队、预防毒品犯罪中队。

    (十二)特巡警大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性犯罪;承担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救援救灾任务;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案事件和对抗性强、破坏性大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的州内跨县(市)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

    (十三)看守所。

    负责看管犯罪嫌疑人,保证看守所安全;加强教育和监管;密切配合刑侦;检查和审判;做好生活卫生管理,疾病防治和家属接见,转押已判人犯遣送工作。

    (十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依照法律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集中强制戒毒,并进行管理教育。

    (十五)拘留所。

    负责看管被拘留人员,保证拘留所安全;加强教育,做好生活卫生管理、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甘洛县公安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72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4名。领导职数核定如下:

    1、局机关领导职数核定两正三副,即: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

    2、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法制大队、特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与情报信息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设大队长(所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

    纪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兼任监察室主任和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各设主任1名(副科级)。

    3、瀑布沟公安分局分局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

    五、其它事项

    (一)甘洛县公安局设29个派出所,为甘洛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即新市坝派出所、田坝派出所、吉米派出所、玉田派出所、海棠派出所、苏雄派出所、嘎日派出所、普昌派出所、斯觉派出所、前进派出所、胜利派出所、两河派出所、新茶派出所、坪坝派出所、蓼坪派出所、则拉派出所、团结派出所、波波派出所、阿嘎派出所、拉莫派出所、尼尔觉派出所、里克派出所、阿尔派出所、石海派出所、乌史大桥派出所、沙岱派出所、黑马派出所、阿兹觉派出所、矿山派出所。

    1、主要职责。派出所负责收集情报信息,辖区治安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治安管理政策、法规;受理和侦破、查处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负责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及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户籍人口等治安管理,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开展警民共建活动,指导治保会和保卫组织的工作,对违法人员进行帮助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群防群治等安全防范,做好辖区警务室工作,掌握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情况,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为居民提供便捷,热情的服务,确保一方平安。

    2、领导职数。29个派出所各设所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核定编制数不得少于3人。

    (二)甘洛县瀑布沟公安分局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不变。

    (三)甘洛县森林公安局为甘洛县林业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实行甘洛县林业局和甘洛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甘洛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工作以甘洛县公安局管理为主。

    (四)甘洛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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