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95178886.com  2015-05-13  来源:www.28365-365..com办公室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088号)和《中共甘洛县委www.28365-365..com关于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022号),设立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将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承担的劳务开发相关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全县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五)增加全县“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招募、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职责;增加协助管理“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工作职责。

    (六)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七)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八)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九)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十)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并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审批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方案,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拟定人才交流政策,培育、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参与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十一)负责全县“三支一扶”志愿者的招募、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负责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培训工作;承办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调动档案移交及报送相关材料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并承办相关调动手续;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政策性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年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承担军转干部安置、选调、培训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负责拟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四)工资福利退管股。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及获奖待遇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牵头实施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政策,参与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审批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拟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本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企业职工及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审批;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及支付范围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负责拟定本县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承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退休、退职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六)调解仲裁管理股。

    统筹拟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相关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工作;研究分析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股。

    负责拟定本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受理和办理县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16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www.28365-365..com 承办:www.28365-365..com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