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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水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www.28365-365..com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4〕122号)和《中共甘洛县委 www.28365-365..com关于www.28365-365..com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5〕9号),设立甘洛县水务局(简称县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承担的水产渔政工作职责划转到县农牧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等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水电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的相关办法及制度,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七)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制定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牧区水利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电站、电网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境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规费征收;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技项目研究、新技术引进、推广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管理,并对投资项目实施监督。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洛县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对局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信访维稳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劳动生产安全;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组织编写县水务志和行业大事记;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二)水利和供排水管理股。 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田灌溉用水、渠系整治配套、饮水安全、水利设施的建设,负责农业节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渠道防渗整治工程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全县抗旱工作和抗旱服务建设管理。负责城乡供排水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供水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县供水价格的测算;负责城乡管网供水管理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城乡建设中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水基础设施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三)水政水保水资源股。 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指导水政监察大队的执行工作;处理和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污染案件;承办水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执法调研和全县水行政统一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水行政部门的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水土保持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利水保基本建设项目编制上报;编制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内的安全工作;承办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拟定全县计划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功能区划分和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测河流、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监督水源保护;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整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重点项目的综合专业规划的水资源论证;负责组织协调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负责河道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综合开发;负责全县水环境治理规划;负责对临时占有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四)农电股。 拟定全县地方电力、电气化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地方电力资产、资金、财务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地方电力行业科学技术推广运用和普及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受理和办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www.28365-365..com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对县境内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贯彻、监督、执行保护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岸线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全县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综合利用与开发;组织指导全县江河、湖泊和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及安全管理;负责县管江河的三线划定和清障工作;负责江河沿岸和跨(穿)江河建设项目评估审查;河道管护范围内开采砂石的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甘洛县水务局行政编制7人。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职责负责业务上的指导。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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