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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0]88号)和《中共甘洛县委www.28365-365..com关于www.28365-365..com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甘委发[2010]22号),设立甘洛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能源统计、服务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制定全县性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每年发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按照省、州职称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和上岗培训等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的出版工作。 (九)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实施、管理工作,审定部门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 (十一)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洛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具体政务、机关协调、机关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其维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工作;按照州职称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上岗资格考试工作;指导、组织全县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报表调查制度、统计标准和行业分类;负责全县统计基本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综合统计数据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的统计和监测,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和提供综合性统计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提供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维护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的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监测、评估全县旅游业统计数据;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完成妇女、儿童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综合性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局股室的统计数据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检查、评估、录入、核对,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传输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和本局职工的计算机培训、指导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农、林、牧、渔业生产统计,农村工、商、建、运、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机械、水利以及农村固定资产结构、自然灾害情况、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净产值、增加值的统计;组织实施农村的农民收支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农民纯收入调查、农村乡镇经济统计,乡镇信息统计;对农村贫困状况进行监测,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农村经济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业交通投资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物资、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统计调查;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工考”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甘洛县统计局行政编制9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洛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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