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公证 |
事项名称 | 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
办理部门 | 甘洛县司法局 |
责任处室 | 甘洛县公证处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公证程序规则》 |
事项收费 | (川发改价格[2017]310号) |
申报条件 |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区域。 |
申请材料 |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单位未婚证明; 4、协议书。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公证咨询、申请、受理、交纳费用、审查核实、出具公证书、立卷归档、保管利用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凉山州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质巷甘洛县司法局办公楼604室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包含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有关情况所需时间。)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7819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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