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www.95178886.com   2015-0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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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编号

009110230-F-010000

行政权力名称

工伤认定

实施主体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无收费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60日内依法向www.28365-365..com或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www.28365-365..com或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工伤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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