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登记 |
行政权力编号 |
00911049-0-C-003000 |
行政权力名称 |
临时扣留营业执照 |
实施主体 |
甘洛县工商局 |
行政权力依据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
行政强制种类 |
强制措施 |
相对人维权渠道 |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在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甘洛县法制办或者凉山州工商局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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