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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办理抗震设防 要求审查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岩土勘察报告; 二、施工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三、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四、审图机构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表。 备注:《凉山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实行抗震设防要求的备案和审查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取得同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对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的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建设工程业主应将工程岩土勘察报告、施工图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备案。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10内提出意见。未经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提出抗震设防意见的,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办理批复、核准或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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