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部门服务 > 县国税局

    报告备案登记

    www.95178886.com  2015-07-15  来源:征管服务规范2.0版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业务事项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业务描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适用范围(发起条件)

     

    政策依据

     

     

     

     

     

    文件名+文件号

    失效条文

    相关政策解读

    主席令(200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务院令(200236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税发(20063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流程图

     

    纳税人申请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3)录入存款账户账号信息。

    办理总时限

    当日办结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事项受理

    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编码

    名称

    份数

    特殊规定描述

    资料归档标志

    资料查验标志

    1

     

    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1

     

    Y

    N

    2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

    1

     

    N

    Y

    3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1

     

    Y

    N

     

    查验资料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1)查验纳税人出示证件的有效性。

    2)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印章是否齐全,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扣缴义务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4)审核是否逾期办理银行账号报告。

    5)录入存款账户账号信息。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1: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

    2:开户银行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事项调查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事项审批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事项办结

    工作标准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后续管理

          1.事项调查环节对未按期报送备案银行账号的纳税人进行催办。

          2.纳税人有违法违章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提请实施行政处罚。

    特别规定

     

    关联业务

     

    进户属性

    不下户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业务事项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业务描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适用范围(发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政策依据

     

     

     

     

     

    文件名+文件号

    失效条文

    相关政策解读

    主席令(200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务院令(200236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办理流程

    受理-办结

    流程图

     

    纳税人申请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办理总时限

    当日办结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事项受理

    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序号

    编码

    名称

    份数

    特殊规定描述

    资料归档标志

    资料查验标志

    1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1

     

    Y

    N

    2

     

    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1

     

    Y

    N

    3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

    1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4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1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Y

    N

    查验资料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1. 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印章是否齐全,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2. 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是否逾期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事项。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
    :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事项调查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事项审批

    工作时限

    当日办结

    工作标准

     

    事项办结

    工作标准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后续管理

          1.对未按期报送备案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核算软件的纳税人进行催办。

          2.纳税人有违法违章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提请实施行政处罚。

    特别规定

     

    关联业务

     

    进户属性

    不下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www.28365-365..com 承办:www.28365-365..com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34350003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