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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核销收费票据的处罚

    www.95178886.com  2014-07-14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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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8282890-B-016000

    行政权力名称

    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核销收费票据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财政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核销收费票据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

     

    自由裁量标准

     

     

     

     

     

    相对人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www.28365-365..com或凉山州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www.28365-365..com或凉山州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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