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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www.95178886.com  201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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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580-D-006000

    行政权力名称

    采矿权使用费征收

    实施主体

    甘洛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第一款:“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征收标准

    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受理条件(选填)

    1、申请事项属本局权限范围;

    2、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部门(选填)

    甘洛县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选填)

    甘洛县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选填)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监督电话(选填)

    0834-7819356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或www.28365-365..com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或www.28365-365..com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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