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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区采伐林木,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www.95178886.com  2015-07-14  来源:甘洛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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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409-B-116000

    行政权力名称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实施主体

    甘洛县水务局

    行政权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十六条采伐林木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5、《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其采伐方案中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伐方案后,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实施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处罚;需要处以罚款的,按《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

    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1、初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未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2、初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轻度、中度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罚款。3、初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强度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4、初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强度以上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4元的罚款。5、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造成轻度、中度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6、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造成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7、二次以上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轻度、中度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8、二次以上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强度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4元的罚款。9、二次以上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强度以上水土流失;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选填)

    甘洛县水务局

    办理地点(选填)

    甘洛县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农水巷18

    联系电话(选填)

    7817459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监督电话(选填)

    甘洛县水务局:7812573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水务局或www.28365-365..com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水务局或www.28365-365..com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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