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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28-1-C-00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实施主体
甘洛县民政局
行政权力依据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六条“临时救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乡“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二)救助条件。一是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扶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二是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无法获得各种赔偿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三是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四是贫困家庭子女在高中阶段,无力支付教育费用且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或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路费且未获得其他救助的;五是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受理条件(选填)
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乡“三无”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条件:一是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扶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二是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无法获得各种赔偿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三是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四是贫困家庭子女在高中阶段,无力支付教育费用且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或被国家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应届大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入学路费且未获得其他救助的;五是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办理部门(选填)
甘县民政局
办理地点(选填)
甘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联系电话(选填)
0834-6200030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
监督电话(选填)
0834-620001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民政局或www.28365-365..com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民政局或www.28365-365..com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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