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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www.95178886.com  2014-03-10  来源:甘洛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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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476-B-005000

    行政权力名称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统计局或www.28365-365..com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统计局或www.28365-365..com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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